本政策适用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或“我们”)通过授权第三方的网站嵌入页面所提供的各类保险产品及服务,以及其他增值服务(以下统称“我们的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保险、旅游保险、意外健康保险、财产保险、行李保险、企业保险、责任保险等各类保险产品及服务。
更新日期:2024年6月20日
生效日期: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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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金融服务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
2、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3、您的权利
4、我们如何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5、您的个人信息如何在全球范围转移
6、本政策如何更新
7、如何联系我们
8、关键词解释
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会尽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可靠。我们致力于维持您对我们的信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保护您的个人信息,落实权责一致、目的明确、选择同意、最小必要、确保安全、主体参与、公开透明等要求。同时,我们承诺,我们将按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请在使用我们的产品及接受服务前,仔细阅读并了解本《隐私政策》。我们努力用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文字表达,并对本政策中与您的权益有重大关系的条款采用加粗方式标注,以提示您注意。
(1)我们提供的业务功能(我司保留对功能模块名称调整的权利)需要依赖部分信息才得以运行。您选择使用该项业务功能,则需要向我们提供或允许我们收集的必要信息包括:
功能模块 | 收集个人信息 | 用途 |
---|---|---|
车险投保 | 行驶城市、车牌号、手机号码、车辆识别码/车架号、发动机号码、品牌型号、核定载客量、注册日期、车主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证件地址、OCR识别行驶证、发票、新车合格证、身份证(地区政策不同强制管控稍有差异)、被保险人姓名、投保人姓名、联系人、联系方式、常住地址 | 1.姓名、证件号、手机号、是否实名认证用于确认投保人、被保人、车主的个人身份证真实性 2.车辆信息用于确认标的信息,以便完成承保 3.地理位置信息,用于确认用户投保所在的城市 |
非车险产品投保(包括企业财产保险、普通家财保险、普通意外保险、普通健康保险(非专项)、责任保险、一揽子保险、人身险、宠物险等) | 1.通用:投保人姓名、被保人姓名、企业名称/单位名称、证件号码、常住地址、详细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2.企业: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名称、联系人手机、联系人手机号、联系人地址、邮编、企业名称、投保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地址、招牌名称、雇员人数、营业地址、营业面积(㎡)、区/街乡镇、营业面积 3.医疗:上年度营业收入、医生人数、护士人数、医院总人数、医技人数、年手术人次、年诊疗人次、床位数、年住院人数、医护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4.学校:学校名称、班级名称 详细地址 5.保修:投保时里程数 6.车辆:GPS定位设备编号、号牌号码、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电机号、车架号、车辆识别码/车架号、厂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型代码 7.燃气:燃气IC卡号 8.土地信息:亩数、土地详细地址 9.航班:航班号 10.货车:集装箱号、国别、货物名称、数量/重量(KG)、运单号/提单号、启运地、目的地 11.宠物:宠物姓名、宠物犬的芯片编号、宠物鼻纹拍照获取编码、宠物年龄、宠物品种、宠物毛色、毛色、 宠物体重(kg) 12.家电:家电数量 13.随车非车险:被保险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14:财产:房屋所在地/城市;详细地址;左邻、右邻 | 用于用户非车险投保 |
(2)您授权我们从第三方查询和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形 为向您提供产品及服务,您需要授权我们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从人保集团内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查询和收集您的保单信息(保单号、保障期限、被保险人保障责任)、理赔信息(报案号、理赔进度)、保全变更信息。
对于必要的个人信息,我们会用来提供该项业务功能,包括车险投保、非车险投保、保单查询等。我们也会使用上述个人信息来维护和改进本项业务功能。
(1)委托处理
本业务功能中某些具体的模块或功能由外部供应商提供。例如我们会聘请服务提供商来协助我们提供客户支持。对我们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与其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要求、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
(2)共享
我们不会与其它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a.在获取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的单独同意后,我们可在人保集团内部(范围详见下文)或与被授权方(范围见下文)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人保集团内部共享:为了向您提供金融保险服务,我们会将您的个人信息在人保集团内部进行共享。保险金融服务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内部子公司提供,因此只有共享您的信息,才能提供您需要的产品或服务。您在购买保险并享受保单服务时,我们需要将您的个人信息及保险标的信息提供给人保集团相应子公司以为您提供服务,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您可点击查看相关公司具体介绍。为保证您合规的完成购买流程,涉及公司会在购买页面注明。我们只会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且这种共享受本隐私政策所声明目的约束。人保集团内部其他成员如要改变本隐私政策声明的个人信息使用目的,将再次征求您的授权同意。除非得到您的明确授权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我们绝不会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在人保集团内部共享您的敏感个人信息。
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仅为实现本政策声明的目的,我们可能会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保单信息,以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和用户体验。目前,在涉及到授权合作的情形中,我们会向您征求您对共享个人信息的授权同意:为给您提供保单管理相关的功能,您同意并授权我们将您的保单信息提供给您到达投保页面所通过的第三方网站所属公司。
我们的授权合作伙伴无权将共享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除非得到您的明确授权或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我们绝不会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与被授权方共享您的敏感个人信息。
b.在涉及到授权合作的情形中,您到达投保页面所通过的第三方网站所属公司是与我们共享您的个人信息的授权合作伙伴,我们将与其签署严格的保密协议,要求其在合作结束后将您的个人信息交还我们保存,同时删除其保存的相应个人信息副本并允许我们进行核查。对于人保集团内部其他成员,我们也会要求其严格执行人保集团的个人信息保密制度。人保集团内部其他成员和授权合作伙伴将按照本隐私政策规定,并采取有效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
c.匿名化处理后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无法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信息不属于个人信息。因此,如我们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无法识别或关联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依法可在人保集团内部或与其他方共享。
d.根据法律法规或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对外提供或共享:例如,根据网络服务实名制管理要求和金融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为保证我们为您提供服务的连续性、真实性,我们需要将您的身份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手机号、地理位置)提交给政府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相关机构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核验;将您及出险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等),按监管机构要求向保单登记平台进行数据报送。
(3)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形除外:
a.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接收方不得超出上述权限处理您的个人信息,除非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b.在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此隐私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4)公开披露
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a.获得您明确同意后;
b.基于法律要求的披露:在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对于保险金融服务收集的敏感个人信息,我们将采用首次进入弹窗、登录时提示等方式向您进行告知,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明确告知您拒绝提供或者拒绝同意将带来的影响,例如您将无法使用相应的业务功能,以确保您在完全知情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供或授权我们查询、收集、共享您的敏感个人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理敏感个人信息规定应当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者作出其他限制的,我们将按照其规定处理。
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1) 我们已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不当公开披露、不当使用、不当修改、损坏或丢失(以下简称“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例如,我们会采取权限控制、隐私保护培训等安全措施。
(2)我们遵守《数据安全法》要求,建立了严格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我们的信息系统已经通过国家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试备案,并获得了由公安部门核准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
(3) 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未收集无关的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除非需要延长保留期或受到法律的允许。
我们判断个人信息的存储期限主要依据以下标准,例如:
1.与履行产品合同、实施账户管理相关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保存您的个人信息直至您停止使用后的合理期限;
2. 对于您创建的账户:我们将保存您在该账户下的个人信息,直至您注销账户后的合理期限;
3. 如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我们和您另有约定,则以该等规定或约定的存储期限为准。
在超出存储期限后,我们会依法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如果删除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们会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活动。
如我们停止运营中国人保财险相关自营平台,我们将提前30天通知您,停止相关的个人信息收集活动,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4) 互联网并非绝对安全。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社交软件等与其他用户的交流方式无法确定是否完全加密,我们建议您使用此类工具时使用复杂密码,协助我们保护您的账号和个人信息安全。
(5) 我们将对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至少保存三年。
(6) 我们将尽力确保您提供或授权我们查询收集的任何个人信息的安全。如果我们的物理防护、技术手段或管理措施遭到破坏,导致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我们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我们的联系方式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我们采取措施能够有效避免信息泄露、篡改、丢失造成危害的,可以不通知您以上事项,但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国家部门认为可能造成危害的要求我们通知的,我们将尽快通知。
(8) 我们会认真按照本隐私政策的约定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当我们要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它用途时,或将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时,我们会事先征求您的同意。
(9) 在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后,我们有可能通过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匿名化处理。经匿名化处理的信息将无法用来重新识别、关联您的身份。根据法律规定,我们有权使用、共享已经匿名化的个人信息,开展数据分析等商业化应用。
(10) 当您使用产品和接受服务的过程中,需要使用手机等设备明确显示您的个人信息时,我们会采用包括去标识化、部分信息采用符号替换等方式处理您的信息,以保护您的信息安全。
(11) 如出现我们被收购、合并或破产清算情形,我们会要求收购人、存续公司、破产管理人等接受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隐私政策的约束,或者要求其重新获得您的授权同意。
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我们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
(1)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您有权访问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如果您想行使数据访问权,您可以随时通过在线客服或拨打95518电话联系,我们将在15天内回复您的访问请求。对于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个人信息,只要我们不需要过多投入或存在其他显著困难,我们会向您提供,否则我们将向您提供替代方法。
(2)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当您发现我们处理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时,您有权要求我们作出更正。您可以随时拨打95518电话联系,我们将在15天内回复您的更正请求。
(3)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3.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
5.如果我们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若我们决定响应您的删除请求,我们还将同时通知从我们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实体,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实体获得您的独立授权。当您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我们可能不会立即在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并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我们继续保留您的相关个人信息情形除外。
(4)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
您可以通过在线客服、拨打95518、登录人保财险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或开启关闭设备权限等途径取消授权或变更授权范围。当您取消授权或变更授权范围后,我们将不再查询、收集、共享或公开披露您的相应个人信息。但根据本隐私政策,您将无法使用相应的业务功能接受服务。您取消授权或变更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5)约束信息系统自动决策
在某些业务功能中,我们可能仅依据信息系统、算法等非人工自动决策机制做出决定。我们将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时,我们将通过中国人保财险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向您同时提供不针对您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您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如果这些决定对您的权益由重大影响,您有权要求我们做出解释,并有权拒绝我们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
(6)您有权要求我们对本隐私政策进行解释说明。
(7)您的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在您身故后对您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本章规定的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您另有安排的除外。
(8)我们在以下情形中收集、使用您的以下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3.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4.依法维护您或其他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所必需的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5.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
6.从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的;
7.根据您的要求与我们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
8.用于维护我们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网络运营平台的故障;
9.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处理已公开的个人信息,对您的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将依照本隐私政策规定取得您的个人同意。
(9)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及接受服务时所提供或授权我们查询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将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及接受服务期间持续授权我们使用,除非您提交删除、撤回授权同意或注销账户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并得到了我们的响应。
(10)响应您以上请求的方式
为保障安全,您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
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况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需要付出高额成本或存在其他显著困难的请求,我们将提供替代方法。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5.我们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6.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同意的;
7.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8.涉及商业秘密的。
对于您的请求,我们将在15天内作出答复。如我们决定不响应您的请求,我们将向您告知该决定的理由。如您不满意,还可以通过拨打95518电话、在线客服的方式投诉。
我们将根据国家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主要面向成人。如果没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儿童不得创建自己的用户账户。
对于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而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儿童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或公开披露其个人信息。
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则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更多我们如何处理儿童信息的规则,可点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将在境内存储。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我们将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或按照国家网信部门的规定经专业机构进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或按照国家网信部门制定的标准合同与境外接收方订立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或满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条件等有规定的,我们将按照其规定执行。
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得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足够同等的保护。我们会请求您对跨境转移个人信息的单独同意,并向您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个人向境外接收方行使隐私政策规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事项,或者在跨境数据转移之前实施数据去标识化等安全举措。
我们的隐私政策将适时更新。未经您同意,我们不会减少您按照本隐私政策所享有的权利。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通过首页弹窗、登录提示等方式为您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
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2.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3.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4.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6.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我们还会将本政策的旧版本存档,供您查阅。
我们还会将本政策的旧版本存档,供您查阅。
我们设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部门/专门岗位人员。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或任何相关的投诉、意见,请通过拨打95518与我们联系,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15天内回复。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通过您所在管辖区的法院或政府相关管理机构等外部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用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
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岗位人员联系方式:95518
人保集团:指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上述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中盛国际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人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人保社区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互通(北京)有限公司、中美国际保险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人保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人保北方信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等。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敏感个人信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自动化决策: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分析、评估个人的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或者经济、健康、信用状况等,并进行决策的活动。
去标识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匿名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